成都惡犬傷人風波,女童家屬發起200萬募捐,到18日下午5點時,已經籌到了150萬元,消息一出,輿論瞬間變味了。
很多網友質疑,狗主人已經抓到了,治療費用當然應該是責任方出,現在就貿然募捐,一開口就是200萬,是在利用熱度,消耗大眾同情。有網友嘲諷,“韭菜的錢就是好割”。
(資料圖)
這種質疑有沒有道理?當然有道理。
惡犬傷人,首先是一起侵權事件。《民法典》明確規定,“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”,所以,狗主人要承擔主要責任,進行民事賠償。物業方面因為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可能也得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。
據最新報道,狗主人已經表態,愿意承擔相應賠償,后續會安排雙方家屬見面。至于物業方面,前期墊付了一些醫療費用。
其次,我看了下相關報道,受害女童家屬,不算是特別困難的家庭,有房有車,年收入接近十萬。
現在,狗主人說愿意賠,受害方也沒有看到有變賣家產的動作,上來就先募捐,讓社會來承擔侵權成本,這樣的買單順序,確實容易引發質疑。
200萬不是小數目,慈善這種社會救濟方式,它是來救濟那些真正走投無路的窮人的,不能狗主人犯錯,最后讓大眾來買單。
所以輿論風向變了,說明慈善的信任成本上升,不能怪大家沒有冷酷沒有愛心,鞭炮男童豆豆媽的爭議畢竟是前車之鑒,大家不想自己的善心,變成了別人斂財的工具。
但我想說的是,第一,從來就沒有人強迫捐款,能捐就捐,面對這樣一起慘劇,還是少一些嘲諷,少一些惡語傷人,嘴下留情。第二,我們應該盡量站在受害者的立場,去思考募捐的決定是否合適。
華西醫院醫生,之前曾談到了女童的會診情況,女童身上有20多處撕咬傷,情況相當棘手,前期的治療,后期的康復,將是一筆巨大的費用。
女童的家屬說,“由于事故的嚴重性和治療的復雜性,我們的經濟狀況無法承擔這樣龐大的費用。我們根本想不到任何辦法,面對高昂的治療費用還遠遠不夠”,所以才向社會發起了公開募捐。
此事情況特殊,向社會尋求幫助,是人之常情——狗主人表示愿意賠償,但真正敲定賠償額度,走完民事賠償的流程,往往需要漫長的過程。愿意賠和愿意足額賠償,這是兩碼事。再者哪怕是賣房賣車,也需要一定的時間。
但現在女童的救治十萬火急,在醫院每多躺一天,都是天價的開銷。慈善要救窮,同樣也應該救急,解決燃眉之需。
其實在捐款的頁面,家屬已經聲明了,所有善款都會打到醫院賬戶,用于孩子治療,用不完的會轉到慈善基金會中。
所以,面對家屬的承諾,大家不妨還是多一份諒解。女兒被撕咬,已經是一起慘劇,無端地質疑和嘲諷,惡語傷人,釀成網絡暴力,只會造成二次傷害。
一句話,有能力有意愿,就伸出援手;不信任,那就圍觀監督。接下來,我們也期望,家屬能夠開誠布公,??顚S?,及時公布救治費用和善款明細,讓善款暴曬在陽光下。
總之,能在短時間快速募捐超百萬,說明很多人依舊愿意慷慨解囊、付出愛心,受害女童的家屬一定不要讓那些信任的人寒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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